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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反家庭暴力知识普及基地开展《家庭教育促进法》的实施问题研究主题沙龙

作者:来源: 阅读次数:日期:2022-03-16


(文/郭静姝 图/赵仪漫、张玉桢、刘明月、何心楠)2022年1月1日,我国首部《家庭教育促进法》开始施行。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家庭教育促进法》提升家庭教育指导、困难家庭帮扶、家庭关系促进等功能的实现,3月15日下午,《家庭教育促进法》的实施问题研究主题沙龙在法学院5103特色学科创新交叉平台演播厅举行,龙泉驿区人民法院十陵法庭庭长曾羽巾、龙泉驿区人民检察院未检负责人余寓文、龙泉驿区妇联权益部负责人林桂芳及相关工作人员、四川省反家庭暴力知识普及基地主任、法学院院长邓陕峡教授、四川省反家庭暴力知识普及基地副主任张居盛教授、法学院教师代表、四川省反家庭暴力知识普及基地工作人员及全体志愿者参加本次活动。本次活动由成都大学法学院、四川省反家庭暴力知识普及基地和龙泉驿区人民法院、龙泉驿区人民检察院、龙泉驿区妇联联合主办,由四川省反家庭暴力知识普及基地和成都大学法学院承办。四川省反家庭暴力知识普及基地科研人员贺海燕博士担任主持人。

邓陕峡教授为本次活动致辞,她首先对法院、检察院以及妇联的各位来宾表示热烈的欢迎和衷心的感谢,并表示,家庭教育是一切教育的开端,《家庭教育促进法》出台与施行意味着家庭教育从传统的“家事”上升为重要“国事”,标志着家庭教育从此有法可循,本次沙龙活动旨在进一步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建设的重要论述精神,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家庭落地生根,助推我国《家庭教育促进法》落地见效,促进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妇联等部门引导民众注重家庭、家教、家风,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筑牢法治基石、营造良好环境。

在活动的第一个环节,各位嘉宾就《家庭教育促进法》的实施问题研究做主题发言。龙泉驿区人民法院十陵法庭曾羽巾庭长在发言中对《家庭教育促进法》的贯彻落实提出了意见和建议。曾羽巾庭长认为重视家庭教育是我国自古以来的优良传统,现代社会赋予了家庭教育新的意义、要求和内涵,《家庭教育促进法》的落地,一是从“面”上讲,需要更多社会各界对弱势群体在物质和精神上提供足够的社会支持,社会、学校、司法部门、教育行政部门等多方建立教育联动机制,实现公权对私权的有界限的、有序的介入,避免极端案例的出现;二是从“点”上讲,要做到“一案一教”,针对具体案件进行具体处理,明确“家庭教育的主体是谁?”这个问题,为家庭教育出现问题的后续指导建立链条式的整改机制。

龙泉驿区人民检察院余寓文在发言中从《家庭教育促进法》对司法机关的职能定位出发,分享了检察院在介入家庭教育案件中的相关做法及困难。认为《家庭教育促进法》的贯彻落实首先要撬动家长作为家庭教育第一责任人的意识,启发家长化“被动”为“主动”,成为成长型的父母;其次需要精准化对未成年人发生问题的评估,做好未成年人社会调查报告,找出发生问题的根源所在;再次要联结各项社会资源,建立起家庭教育的课程体系,打造家庭教育指导的专家团队和专业人员,重点建设好家庭教育指导站,逐步完善家庭教育的公共服务体系。

龙泉驿区妇联林桂芳就家庭教育开展工作的情况、遇到的困惑,下一步的建议和做法作发言,认为《家庭教育促进法》的贯彻落实,一是要利用妇联组织开展寓教于乐、丰富多彩的家庭教育活动,通过建好家庭教育示范基地、妇女之家、家长学校等家庭教育的阵地,引导家庭教育走上更加科学规范的道路。二是家庭教育亟需建立完整的服务体系,各个企事业单位和行政管理部门的权责划分尚未清晰,经费缺口较大;三是家庭教育的开展需要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目前家庭教育从理论到实践都缺乏科学的指导;四是要加强家庭教育队伍建设,建议加强对家长学校的建设和对家庭教育志愿者的培训。

张居盛教授从家庭教育和家长教育的关系出发作主题发言,认为《家庭教育促进法》厘清了家庭教育和学校教育的界限。家长作为家庭教育实施的主体,家长的一言一行对孩子都有重大影响,要重视对家长的教育,建议建立家庭教育指导站、家庭学校,从家庭教育实施的主体——家长出发实现家庭教育现状的改善。

郑自飞博士认为《家庭教育促进法》明确了家庭教育的目标、基本要求、教育内容、教育方法,明确要求家庭教育主体不得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要求家长“依法带娃”,并指出家庭教育最核心的问题在于家长如何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如何防范未成年人实施犯罪,如何防止成年人对未成年人实施侵害。

邓陕峡教授对各位嘉宾的发言做出回应,指出《家庭教育促进法》的立法是家庭教育科学化的开始,因为法制的完善而衍生出新的问题,需要共同探讨;二是家庭教育问题的“预防”应大于“治理”,成年人在走入婚姻以前应该接受“如何做好父母”的教育,以充分理解自身作为父母的权与责;三是家庭教育涉及国家公权如何介入私权,在公权介入私权的方式、程度、流程上都需要进一步以理论联系实际的方式进行探索。

在活动的第二个环节,四川省反家庭暴力知识普及基地志愿者武一帆、田洋、文萌、周芳、徐子祺等五位同学分别就《家庭教育促进法》的实施问题做分享发言。武一帆对未成年人目睹家暴的法律规制进行了分享,从目睹家庭暴力的危害出发,结合目前国外的相关经验做法,建议完善针对未成人家暴的相关立法,完善法律救济途径;田洋基于《家庭教育促进法》对留守儿童的问题进行了分享,提出了以祖辈父辈协同教育来解决留守儿童问题;文萌分享了反家暴法与家庭教育促进法在未成年人遭受家暴问题上的异同;周芳分享了性别平等教育在家庭教育中缺失的影响,认为在性别平等教育中父母要克服刻板性别角色意识,创建两性平等互助的家庭氛围等;徐子祺分享了原生家庭的家暴行为对孩子人生的影响,提出在家庭暴力中长大的孩子可以通过摆脱受害者思维、接纳自己等方式进行自救。

活动在热烈的氛围中结束。本次沙龙是《家庭教育促进法》实施以来一次理论和实践的交流和碰撞,深化了理论研究者对《家庭教育促进法》实施过程中的困境的理解和认识,启发了家庭教育指导施行的新思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