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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反家庭暴力知识普及基地深入龙泉驿区10个街镇开展“美好生活 民法典相伴”法治知识宣讲

作者:来源: 阅读次数:日期:2022-10-31

为深入推进“八五”普法和平安龙泉建设,帮助基层妇联干部及时、详细的掌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与妇联工作息息相关的法律条文,进一步提升基层妇联干部的法治素质和履职能力,促进家庭平安幸福,社会和谐稳定,10月17日-27日,龙泉驿区妇联联合成都大学、四川省反家庭暴力知识普及基地,在10个街镇举办“美好生活 民法典相伴”法治知识宣讲活动。四川省反家庭暴力知识普及基地副主任、成都大学法学院教授张居盛,四川省反家庭暴力知识普及基地副主任刘剑,四川省反家庭暴力知识普及基地博士贺海燕聚焦民法典婚姻编和继承编、反家庭暴力法、家庭教育促进法、婚姻家庭纠纷调解技巧等方面内容对学员们进行了专题培训。街镇妇联主席、专职妇女儿童社工和村(社区)妇联主席、网格员、执委妇女代表等近600人参加了培训。

张居盛教授一方面从妇联干部如何做好调解工作出发,着眼于为什么要重视调解、通过调解解决纠纷有什么优势、调解的方法与技巧等方面,“以案说法”,让学员们理解并掌握了调解工作的方法与技巧;另一方面,张居盛教授从家庭教育的重要性出发,解读家庭教育的误区,从而促进妇联干部善用法律阻止家教变家暴。刘剑副主任重点从家庭暴力的定义和表现形式、家庭暴力施暴者和受害者的心理特征、家庭暴力施暴者的法律责任等六方面对学员们展开解读。贺海燕博士从“婚姻家庭受国家保护”“婚前不如实告知对方重大疾病,婚姻可撤销”“夫妻共同财产,受法律保护”“夫妻财产约定受法律保护”“特殊情形下不离婚也可以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妇女继承权受法律保护”“妇女享有离婚的自由”“离婚冷静期的权益保障”“妇女享有离婚的经济补偿的权利”“妇女享有离婚损害赔偿权”等十个方面对《民法典》婚姻家庭继承中女性权益保障进行解读。

培训结束后,学员们纷纷表示老师们的讲授既有理论、又有案例,十分生动,今后会将所学知识运用到妇女儿童维权工作中,为辖区妇女儿童提供更高质量的服务。

洪安镇妇联干部们说:刘剑老师的“反对家庭暴力,共建和谐家园”培训课程内容丰富,针对性强,加上案例分析,深入浅出,提振了全区基层妇联干部应对新形势下妇女儿童维权的信心。我们将认真学习法律法规,提升自身法治水平,更好地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希望这样的培训今后可以多一些。

东安街道妇联干部们说:贺海燕博士的“民法典婚姻继承中的女性权益”培训课程中十个民法典权益保障法条贴近妇女工作实际,干货满满,受益匪浅,期待妇联来年再组织开展类似这样的巾帼法治宣讲活动。

西河街道妇联干部说:张居盛教授的“调解的艺术——妇联干部如何做好调解工作”培训课程,让我们对调解的方法和技巧有了一定的了解,今后将培训中学到的方法与技巧,运用到婚姻家事纠纷调解工作中,帮助更多妇女姐妹化解婚姻危机,让更多的家庭和美,婚姻幸福。

山泉镇妇联干部们说:张居盛教授的“要家教不要家暴”培训课程,从家庭教育入手,让我们认识到家庭教育的重要性,防止家教变成家暴,将继续发扬中华民族重视家庭教育的优良传统,持续加大家庭教育促进法的宣传力度,引导全社会注重家庭、家教和家风,给孩子讲好“人生第一课”,帮助孩子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助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