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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反家庭暴力知识普及基地开展人身安全保护令知识普及沙龙

作者:来源: 阅读次数:日期:2023-03-07


(文/何洁 图/肖钰杰)为让更多人了解并学会运用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依法保护自身合法权益,202337日,四川省反家庭暴力知识普及基地、成都大学法学院联合主办了“人身安全保护令知识普及”沙龙活动。本次活动由四川省反家庭暴力知识普及基地专家顾问、成都大学法学院讲师郑自飞博士指导,由四川省反家庭暴力知识普及基地6名志愿者做分享,并邀请成华区人民法院民二庭副庭长朱书法官、四川省反家庭暴力知识普及基地志愿者讲师苟占芳、王清玲、李佳、谢红作嘉宾点评。

活动的开场,郑自飞老师热烈欢迎朱书副庭长以及各位嘉宾的到来。四川省反家庭暴力知识普及基地副主任刘剑老师为4位四川省反家庭暴力知识普及基地志愿者讲师颁发聘书。

接下来,主持人介绍了本次沙龙的主题、背景和目的。活动旨在从多方面分享人身安全保护令,让更多的人“知道令、了解令、会用令”,更好的保障并维护家庭暴力受害人的合法权益。6名志愿者主要从主要从人身安全保护令的规范梳理、历史源流、制度内涵、实践运用、制度展望五个方面对人身安全保护令的相关知识进行了分享。

蔡婷同学在“人身安全保护令的规范梳理”中指出:涉及家暴的法律救济条文大都缺乏具体应用规则,实践中操作性不强,使其难以发挥作用。而在《反家庭暴力法》中出现了人身安全保护令,并以专章形式对人身安全保护令做出了较为全面的规定。同时,在司法层面也有对人身安全保护令的相关解释,进一步规范了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实践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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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玉桢同学在“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历史源流”中,分别介绍了英国、美国、日本、中国的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通过研究发现,关于人身安全保护令的起源时间,各国学者并未达成共识,但没有争议的是1215年英国的《大宪章》是最早规定人身权保护的宪法文件。并指出这些国家的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各有特色。

吴鑫燚同学在“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制度内涵”分享中,详细介绍了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保护范围和类型、申请主体、申请方式及条件,及其有效期限和救济措施。

袁楚涵同学在“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实践运用与制度展望”中,通过分析三个典型案例指出,当前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在实践中面临如何准确认定家庭暴力以及如何去持续有效保护申请人的权利等现实困境,并指出需要人民法院、公安机关、妇联等相关部门形成合力共同推动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的价值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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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点评环节,朱书副庭长结合自身工作实际阐述自己对目前人身安全保护令的看法,以及针对志愿者中存疑的部分进行解答。同时各位在场的志愿者讲师也纷纷讲述起自己在办案过程中遇到的一些感触。其中,苟占芳律师就谈到了,在很多家暴的案件中,当事人一方不愿意去申请人身保护令的一个因素是孩子,担心孩子的前途会不会因为自己向法院申请人身保护而受到影响,家暴人员被采取拘留等措施而留下记录,影响孩子未来的事业。正是因为存在这种顾虑,许多被家暴的当事人更多的去选择躲避,不去采取恰当的手段保护自己。在座的各位志愿者讲师认为,家庭暴力愈演愈烈往往是因为被家暴方的一再的忍耐以及一些行政机关的不作为,认为家务事不是大事。

刘剑老师对在座各位同学们都发出了呼吁,要勇于对家暴说“No”,如果家暴不幸的发生了,也要及时利用法律途径进行救济,要大胆主动的寻求法律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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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郑自飞老师对分享团队的志愿者们提出指导意见,并对本次沙龙的分享发言表示了肯定。

本次沙龙进一步深化了与会人员对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实施与实践进行了思考,是在反家庭暴力路径中的一次有益探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