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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法院发布 | 江苏法院未成年人审判工作情况通报

作者:来源:江苏法院 阅读次数:日期:2024-06-02

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关乎亿万家庭幸福安宁,关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预防和矫治未成年人犯罪,是人民法院的重要职责。江苏法院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在中央、省委的坚强领导和最高人民法院的有力指导下,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积极参与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和治理,全面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一、深化综合审判,全面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江苏法院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融合贯通涉未成年人刑事、民事、行政审判职能,全面加强未成年人权益司法保护力度。

一是依法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坚持零容忍态度,依法从严惩处杀害、性侵、拐卖、虐待等严重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犯罪,当处重刑乃至死刑的,坚决依法判处。2023年,全省法院一审审结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1632件,惩处罪犯2105人,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重刑率37.01%,远高于其他普通刑事案件。审结王某某网络隔空猥亵儿童案,对利用网络猥亵多名少女的王某某从重判处刑罚,维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严格落实从业禁止制度,对于利用职业便利实施性侵、虐待、拐卖、暴力伤害等犯罪的被告人,依法禁止其从事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工作,防止罪犯重操旧业,斩断伸向孩子们的黑手。2023年,全省法院共对92名被告人适用从业禁止,筑牢未成年人保护“防火墙”。

二是妥善审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全省法院始终贯彻“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落实寓教于审、社会调查、封存犯罪记录等未成年人刑事审判特色制度,尽最大努力帮助未成年罪犯改过自新、重返社会。2023年,全省法院一审审结未成年人犯罪案件886件、1187人,对于确因年幼无知、一时失足的未成年人,犯罪情节轻微、真诚认罪悔罪的,尽量教育挽救。同时,坚持宽容但不纵容,对主观恶性深、手段残忍、屡教不改的未成年被告人,依法惩处,严格把握从宽幅度,切实发挥刑罚的警示教育作用,保持司法震慑。

三是加强涉未成年人民事行政案件审判工作。坚持全面优先保护,大力推进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妥善审理涉未成年人民事、行政案件,全方位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2023年,全省法院一审审结涉未成年人监护权纠纷、抚养纠纷、探望权纠纷案件4684件,审结涉未成年人行政案件185件,依法对136名严重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监护人撤销监护资格,发出涉未成年人人身安全保护令50份,制止家暴行为,保护未成年人的人身安全和人格尊严。徐州法院审结韩某某等人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案,及时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并通过暂时变更直接抚养人的方式将未成年人与原直接抚养人进行空间隔离,既保护了未成年人的人身安全,也保障了其基本生活,该案入选最高人民法院反家庭暴力典型案例。扬州法院审结小学生体育课意外受伤案,认为校方已尽必要教育管理责任和救助义务,判定学校不担责,通过司法裁判保障学校依规组织学生体育运动,促进孩子们健康成长,该案被写入2024年全国“两会”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二、依法能动履职,做深做实延伸保护工作

全省法院坚持惩教结合、惩防并举,综合运用多种手段,推动完善社会治理,扎实做好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和犯罪预防的治本工作。

一是着力做好判后帮扶帮教。全省法院积极延伸审判职能,持续跟踪了解未成年犯教育改造情况,常态化开展判后回访帮教工作,帮助未成年犯改过自新,早日回归社会,预防重新犯罪。省法院夏道虎院长会同省关工委、公安厅、妇联等单位领导,赴省未成年犯管教所开展“树立自信 走向明天”主题帮教活动。常州法院采取一案一策帮教措施,由法院干警对91名涉案未成年人开展“一对一”帮扶,依托大数据和警务平台,加强对罪错未成年人的跟踪监管,建立全流程信息共享平台,目前已有63名帮扶对象返校上学或就业,生活重回正轨。徐州法院积极支持专门学校建设,多次到专门学校走访调研,参与制定学校管理规范,选拔干警到学校开设矫治课程,取得良好教育矫治效果。

二是扎实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全省法院充分发挥家庭教育指导制度功能,主动参与家庭关系修复,督促指导失职失责监护人树立正确的家庭教育理念,当好合格家长,切实履行教育保护职责,保障未成年人得到家庭的关爱和教育管束。2023年,全省法院发出家庭教育指导令971份,开展家庭教育指导8785次。同时,全省法院主动作为,创新家庭教育指导方式,不断提升家庭教育指导效果。苏州中院与浙江嘉兴中院就涉少案件中委托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签订合作协议,首开“长三角”异地委托家庭教育指导先河,解决异地家庭教育指导工作开展不便、后继动力不足等问题。

三是全面加强困境儿童救助。全省法院坚持“当下救”与“长久助”相结合,联合有关部门对案涉困境儿童开展救助工作,帮助解决医疗、就业、入学等问题,努力帮助他们尽快走出阴霾,拥抱美好的明天。2023年,全省法院“司法+N“联合救助机制持续发挥实效,全年共发放司法救助金240万余元,救助案涉困境儿童212人,救助力度和效率不断加强。射阳法院在审理“小思、小乐申请民事侵权纠纷司法救助案”中,不仅迅速给予司法救助,解决困境儿童燃眉之急,还积极协调当地民政部门为两名未成年人办理专项补助,联合社会力量进行帮扶救助,并定期回访,汇聚了社会的爱心、传递了司法的温度,该案入选最高人民法院保护未成年人权益十大司法救助典型案例。

四是大力推进专业心理疏导。全省法院依托未成年人审判心理咨询专家库,引入专业力量,对案涉未成年人的相关心理问题,积极采取心理干预措施。2023年,全省法院对案涉未成年人开展心理救助717人次。镇江中院与镇江市第五人民医院联合挂牌成立全省首家法院、医院共建的“青少年心理健康基地”,通过心理医生开展专业心理健康服务,帮助修复未成年人心理创伤,树立健康心态。

五是积极推动完善社会治理。全省法院坚持抓前端、治未病,主动融入、深度参与社会综合治理,针对涉未成年人案件中暴露的校园暴力、青少年涉毒、遭受性侵等问题,认真分析原因和社会治理薄弱环节,向有关部门发送司法建议,并跟踪督促落实,促进堵漏建制,完善涉未成年人犯罪治理体系。2023年,全省法院针对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发送司法建议95份。在一起摄影师猥亵男童案中,法院在依法严惩被告人的同时,向行业主管部门发送司法建议,推动行业加强自律、严格准入制度。

三、加强普法宣教,营造未成年人保护良好法治环境

全省法院积极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创新普法形式,综合运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一是深入开展校园法治教育。认真落实法治副校长制度,全省法院累计选派1808名熟悉未成年人身心特点、热心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法官担任中小学法治副校长,为中小学生讲授法治课程,加强校园法治教育,提升学生的法治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省法院联合省教育厅、省广电总台等部门持续开展“法治第二课堂”活动,由法官到学校开展普法活动,线上同步直播互动,运用“校园霸凌”等案例启迪学生法治思维,让孩子们知法守法用法,远离伤害,至今已累计举办26期,受众超过5000万人次。2023年9月,省法院与省教育厅、省司法厅、省广电总台联合举办全省中小学“开学法治第一课”,7000余所中小学校师生、家长通过网络客户端同步“云上课”,得到学校师生和家长的一致好评。

二是着力加强特定人群普法。针对家长、教师等特定群体开展针对性普法,凝聚未成年人保护合力。常州经济开发区法院横山桥法庭依托“芳华正茂联盟”党建品牌,针对校园纠纷和校园违法犯罪行为,以学校教职工的需求为出发点,选派干警开展普法宣传,指导化解校园纠纷,增强学校教职工法治意识,预防校园违法犯罪,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南京江宁开发区法院打造“萤火星光”未成年人保护品牌,设计制作“萤火星光·家长课堂”,通过以案释法的方式,为家长提供菜单式普法服务,促进家长“依法带娃”。

三是持续丰富普法宣教形式。坚持以案释法,利用典型案例开展法治宣传,发布未成年人审判和司法救助典型案例,以小案例讲述大道理,增强全社会未成年人保护意识,1起案例入选最高人民法院和全国妇联共同发布的典型案例。联合团省委、省检察院等部门举办全省第六届青少年模拟法庭大赛,通过“零距离”感受、“沉浸式”体验,提升法治教育效果,激发学生学法用法热情。综合运用短视频、微电影、漫画等青少年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法治宣传,2023年,全省法院通过电视、广播电台、直播平台等开展青少年普法活动375场次,制作法治宣传微电影、动漫等作品166部。省法院举办《以案释法•漫画民法典(青少年版)》首发仪式,让民法典走进校园、走进青少年学生生活,助同学们学好用好民法典,扣好“法治的扣子”。南京玄武法院立足少年家事审判特色制度拍摄未成年人保护微电影《溯》,荣获最高人民法院金法槌奖。

未成年人是国家的未来、民族的希望。全省法院将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推进未成年人审判理念现代化,健全未成年人审判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依法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携手各方加强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