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观念陈旧:一些父母将孩子视为自己的“香火”“私有财产”,罔顾孩子的身心健康,为了一己私利抢夺、藏匿孩子。
2.违法成本低:截至2025年1月,全国公开的涉抚养权拒执罪案例仅38起,年均个位数,大量案件未进入刑事程序,大量行为人逍遥法外。
3. 相关法律措施知晓程度低:尽管国家已经通过颁布法律、司法解释的方式建立了遏制抢夺、藏匿未成年子女的法律措施,但是这些措施在公众、律师以及公检法机关工作人员中的知晓程度较低,未能得到有效运用。
4. 社会支持缺位:专业家庭教育指导、心理咨询等服务供给不足,难以缓解抢夺、藏匿行为对未成年人的负面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