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1月4日晚上7点,由共青团成都大学委员会宣传部、法学院、法援站主办的新生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在影视与动画学院D2029号教室召开。本次活动特邀成都大学法学院讲师、四川省反家庭暴力知识普及基地执行副主任、法援站副站长贺海燕老师,围绕“大学生婚恋法律指南”主题开展专题讲座,为影视与动画学院的各位大一新生讲解说明婚恋法律关系中的法律风险与权益保障。

讲座伊始,主讲人贺海燕以“你为什么要谈恋爱”这一发人深省的问题切入,与同学们深入互动,结合影视创作中常见的情感叙事逻辑,引导同学们深入思考恋爱背后的“情感需求”“自我成长”等动因。在“择偶与关系建立”环节,贺海燕老师提出“好恋人的‘三有’标准”——有底线(讲道德、守诚信)、有眼力(能感知情绪和需要)、有责任心和上进心,并提醒同学们警惕“家暴倾向”“控制型人格”等不靠谱恋人特质。她建议设置3-6个月考察期,通过对方矛盾处理方式、对待他人的态度等细节识别对方真实品性,同时强调在确立亲密关系前应主动核查对方的身份信息、婚姻状况及信用记录,防范潜在的隐性法律纠纷。

在“恋爱与婚姻中的财产权益”部分,贺海燕老师用多个典型案例生动阐释相关法律规定:恋爱期间的共同消费(如旅行、餐饮)属于自愿支出,分手后不可要求返还;若双方共同出资购房但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则需结合实际出资比例分割。针对婚姻财产问题,她援引《民法典》相关条款,明确“婚前个人财产婚后收益属共同财产”“父母婚前全款购房登记在子女名下的,属个人财产”等关键界定。此外,贺老师还详细解读了2024年新实施的彩礼返还规则,厘清婚恋各阶段的财产权属边界,切实提升法律风险防范能力。

讲座最后,贺海燕老师聚焦“权益保障与风险规避”,提醒同学们避免在情感冲动下作出重大承诺。她强调,涉及财产安排或重要约定时,应尽量通过书面协议予以固定;一旦遭遇财产或情感纠纷,应及时保留证据,必要时依法维权。同时,她系统介绍了家庭暴力的多种表现形式——包括身体暴力、精神侵害、性暴力以及强迫目睹暴力等,并指出其本质是“以爱之名行控制之实”。
在总结环节,贺海燕再次呼吁同学们树立清晰的“四大底线”意识:生命底线、生活底线、情感底线与身体底线。她深情寄语:“爱别人之前,请先学会爱自己。拥有独立生活的能力,是健康婚恋关系的前提。”唯有守住底线、尊重法律,才能在亲密关系中实现真正的安全与成长。
此次讲座将法律知识与青年群体的婚恋现实需求紧密相结合,内容贴近生活、案例鲜活实用,既填补了同学们在婚恋法律领域的认知空白,也有效引导大家树立了“理性爱、安全爱”的成熟婚恋观,切实提升了大学生的法治素养与自我保护意识。
一审:石斯诺
二审:王丽啦
三审:贺海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