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1月10日晚7时,由中共成都大学委员会宣传部、成都大学法学院、成都大学法律援助工作站联合主办的新生法治教育宣传活动在成都大学第十二教学楼12334教室顺利举行。
本次活动聚焦大学生婚恋观与权益保障,特邀成都大学法学院讲师、四川省反家庭暴力知识普及基地执行副主任、法律援助工作站副站长贺海燕老师担任主讲嘉宾。贺老师围绕“大学生婚恋法律指南”这一主题,为同学们带来了一场兼具理论深度与实践指导意义的精彩讲座。

讲座围绕“选择什么样的人谈恋爱”“确立恋爱关系前的注意事项”以及“如何保障恋爱婚姻中的权益”三大核心内容展开。贺老师结合真实案例与《民法典》等相关法律规定,系统讲解了大学生在情感交往中可能面临的法律风险及应对策略。

讲座伊始,贺老师通过互动提问引导同学们思考“为什么要谈恋爱”,鼓励大家在明确自身情感需求的同时,理性审视恋爱对象的品格与价值观。她强调,健康的恋爱关系应建立在相互尊重、情绪稳定、责任担当和价值认同的基础上,并警示同学们警惕“控制型人格”“家暴倾向”“情感操控(PUA)”等高风险特征。“好的恋爱对象是筛选出来的,不是改造出来的。”贺老师建议设立3至6个月的观察期,重点关注对方在压力或低谷状态下的行为表现,避免过早涉及同居、大额借贷等重大承诺。她还详细介绍了如何通过官方渠道核查对方的婚姻状况、征信记录、犯罪记录等信息,包括使用“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学信网”“中国裁判文书网”等工具,以提升恋爱关系的透明度与安全性。

针对恋爱期间常见的财产问题,贺老师指出:具有特殊含义的自愿转账(如520、1314)属于无条件赠与,分手后一般不可要求返还;日常共同消费支出亦不具返还请求权。此外,她通过“西门庆与吴月娘”的系列案例,深入浅出地解析了房产赠与、彩礼返还、婚前财产隔离等热点法律问题,帮助同学们理解《民法典》在婚恋关系中的具体适用。

在讲座尾声,贺老师特别强调树立“四大底线”——“身体底线”“情感底线”“生命底线”和“生活底线”,呼吁同学们在追求爱情的同时保持独立人格与理性判断。“有独立生活的能力,才有生活的底气。”她勉励青年学子珍爱自我、尊重他人,在法治框架下构建健康、平等、可持续的情感关系。

本次讲座内容详实,案例鲜活,互动热烈,有效填补了学生们在婚恋法律认知方面的盲区,切实提升了其依法维权意识与能力。活动受到现场师生的一致好评,为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校园法治氛围注入了青春力量。
(撰稿人:张鑫)
一审:陈可心
二审:王丽啦
三审:贺海燕